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进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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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始于哪一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间:2009年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间:2011年7月试点。2014年2月20左右,***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居民养老保险是由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者合并在一起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正式从2011年开始实施的;

对于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来说,可以自行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且由参保人本人选择对应的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自然是比不上职工养老保险的,但是在退休之后一样可以享受养老金的相关待遇,对于没有其他更好养老保障的人群来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实是比较基础的、实用的的保障。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一、2020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我国目前城镇化速度非常快,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劳动力从农村进入城镇,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面对人群流动该怎么衔接、其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成为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大量农民工,从农村涌入城市,但往往就业不够稳定,可能又返回到农村,过一段时间又回到城市。

  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没有一个恰当的政策安排,农民工累积性的养老保险权益会受到很大损害。《暂行办法》正是为了推进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解决以农民工为主要群体的、累积性和延续性养老保险的关系衔接问题。

  胡晓义说,2009年***院办公厅曾经发布职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的暂行办法,解决了在不同地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实施4年已解决了将近380万人的接续问题,其中包括大量跨省流动的农民工。

  从2009年以后,新农保制度开始实施。一个农民,原来可能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而是在农村参加了新农保,然后又到城市来打工。他在农村交的这个养老钱还算不算数,能不能把权益累加起来,就要通过即将实施的《暂行办法》来解决。

  二、待遇怎么算

  如果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不满15年,又参加了新农保,暂行办法对待遇计算有两个要点:

  一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参加新农保,***院规定的享受条件也是最少要缴费满15年,但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到参加新农保的年限中去。

  二是,新农保计发待遇时要把职工养老保险里面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即每个月个人工资的8%及利息一起转到新农保的个人账户里面,然后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陕西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1.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时,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由个人选择补缴费的办法或折算的办法进行衔接。

2.老农保参保人员转入新农保时,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入新农保个人账户。

3.参保人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由新农保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时,原缴费年限视同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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